山雨欲来风满楼,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版权维权工作全面提速。
7月8日,广州市版权局又依法对涉嫌非法复制、提供侵权盗版歌库的视翰广州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至此,随着昆明、长沙、郑州、重庆、广州等地方相继对侵权KTV进行删歌、处罚等措施后,全国卡拉OK版权维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据了解,VOD系统供应商为争取更多的客户,积极“制作和复制”歌曲,最终形成“自己品牌”的歌曲库;VOD系统供应商在大量复制这些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音乐作品时,几乎从未得到过相关著作权人的授权和许可。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大约有30万家KTV企业,现有VOD行业的直接产值已经达到160亿元以上,间接产值超过300亿元;而由此产生的因为盗版问题,致使权利人在版权方面颗粒无收。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日前表示,VOD系统供应商普遍存在的大规模侵权盗版现象,也引起了国家版权主管部门和公检法等有关方面的注意。
不过,不可思议的是,刚刚被版权部门查处的VOD厂商雷石、视翰两家公司,却于2008年7月1日在京成立了VOD厂商行业联盟。甚至视翰公司负责人王宏在7月1日行业联盟大会上也坦称,“确实复制过大量音乐电视作品,但这是因为卡拉OK经营者的需要”。
此外,雷石、视翰成立的行业联盟上还宣布出台“复制权费保证金”制度,公开表示:“希望版权拥有者能来找他们谈判,以便合理支付版权复制费。”
对此,有唱片公司表示愤慨:“联盟成立的复制权费保证金,就好像是一个小偷,偷走了我的全部财产,小偷却说,我口袋里面有钱,如果你要,就可以给你钱,具体给多少?再商量!在提供盗版曲库过程中,VOD系统供应商是一个贼,其行为属于犯罪;KTV则像是买赃者。”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国内的VOD行业维权,出版部门本身也处于很尴尬的境地,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完善,查处缺少依据。
有分析认为,一个行业的良性发展,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前提,要有健康的心态。但“小偷成立联盟”,实不该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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