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在线软件资讯】4月27日消息:近期,北京曝光了一起刀伤案件:王某因为一位路人手机播放的音乐“太难听”,所以持刀将其砍伤,造成其左肩胛、前臂、手指等多处受伤。目前,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山寨手机的外放喇叭
2012年6月底,王某闲逛时遇到路边等人的李某,李某一直再用手机播放流行的电子音乐。王某越听越烦躁,嘀咕了一句“这是什么狗屁音乐,没品位”,并示意李某不要再继续播放了,可李某丝毫不理,仍继续播放,且声音越来越大。
忍耐了几分钟后,王某忍无可忍,于是手持自己携带的水果刀砍向李某,造成其左肩胛、左肩峰、左背部、左前臂、右肘部等多处创伤。经鉴定,李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事后,王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告诉民警,他认为这些电子音乐很吵闹,歌词又无聊,所以很抵触。
经鉴定,王某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辨认、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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