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考试科目
3、 三门通识课
4、 建设工程经济知识体系解析
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知识与实务
6、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要点解析
7、 另一门课程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下设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共14个专业方向,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任选其中一个专业进行报考,考试内容与所选专业相对应。
9、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9分。
1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满分130分,合格线为78分。
11、 建设工程法规考试满分130分,合格线为78分。
1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合格线为96分。
13、 相关资料扩展
14、 报名要求
15、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6、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者,需累计工作满6年,且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不少于4年。若取得本科学历,则需工作满4年,其中施工管理经验不低于3年。获得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相应学历者,要求工作年限满3年,且在施工管理岗位工作至少2年。拥有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不少于1年。对于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者,仅需具备1年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实际经历。以上各项条件均以国家认可的学历背景为基础,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报考当年年底,且所指工作内容应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等施工管理职责密切相关,确保申请人具备必要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
17、 凡满足前述报名条件,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科,仅需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考试:一是已被聘任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是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累计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二十年。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免试政策。该规定旨在对长期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给予适当优待,体现资格考试中对实际能力与资历的认可。
18、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选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时需提交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19、 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或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的累计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当年年底。
20、 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根据相关规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需提供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完整,符合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报考流程及相关事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执行,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1、 报名截止日期
22、 考试报名通常在当年5月至7月开展,具体时间可查看各省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考通知,或留意相关教育网站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栏目更新的信息。
23、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完成资格审查及缴费等相关手续。凭准考证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流程和安排以各省发布的报考文件为准。
24、 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交以下材料:资格审核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以及学历证书,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25、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费用各省不同,通常每科40至100元不等。
26、 考试科目如下
27、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综合考试包含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门科目,所有专业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生根据所选专业方向进行考核。
2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下设十个专业方向,包括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广电、矿业及机电工程。报名时,考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职业发展需求,从中选择一个专业参加考试。
29、 考试时间安排
30、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安排以各省市通知为准。
31、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两天进行,采用纸笔答题形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需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存储和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所有用具须符合规定要求,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2、 成绩管理规定
33、 考试成绩采用两年滚动管理机制,报考全部四个科目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符合免试条件、仅参加两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考科目,方可视为合格。
34、 六、达标要求:
35、 一级建造师各科目合格线通常为总分的60%,但2014年市政实务科目有所降分,当年各科合格标准据此调整。
36、 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后,考生需持相关材料前往报名点领取执业资格证书。
37、 领取方式:七种途径
38、 个人领取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或单位代领须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39、 八、请带齐相关材料
40、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提交一份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可从官网下载),另附1寸和2寸照片各一张,其中至少一张须与准考证照片同底。具体要求请以当地通知为准。
41、 注册管理细则
42、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经注册登记后方可执业。一级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工作由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负责。
43、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初审通过后,上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注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管理机构颁发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作为执业资格的正式凭证。
44、 申请注册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5、 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并能胜任岗位工作,且经所在单位考核通过。
46、 十、证书注册
47、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通常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内需向原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期间如变更执业单位,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申请再次注册时,除满足相关规定外,还需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具体内容可参阅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条款,以确保注册资格持续有效并符合行业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