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律师张雁峰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以被告侵犯了王菲的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要求被告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2万元到4万元不等的赔偿金额。该律师认为,三被告属于网络暴力的协同者,是“以键盘为武器,砍下他的头,给死者作祭品”。
第三次审判开庭前,被告方“北飞的候鸟”网站负责人张乐奕提交了新的资料,证明北飞的候鸟网站提到的有关王菲的信息,别的网站之前已经披露过。“属于转载性质,报道公共事件并不构成侵权”。张雁峰立即回敬,“其他网站泄露的主要是王菲商业交流方面的信息,而王菲的家庭信息则是在‘北飞的候鸟’中首次泄露,张乐奕难辞其咎”。另外,原告方认为几家网站在侵犯原告隐私权的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来只有100个人知道的私人信息,你转载后200个人知道了,可以因为你是转载就不构成侵犯隐私权?笑话!”张雁峰律师在事后接受采访时对此举证表示匪夷所思。
在辩论阶段,法庭上的气氛也到了一个高潮,双方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原告律师认为,网民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对王菲及其家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被告律师李春谊辩称,“名誉不等同于美誉,王菲因婚外情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给他带来了负面的社会评价,不能称之为名誉受损”。另外,王菲的姓名、单位、电话等属于商务场合用于交流的信息,并不在隐私信息之列,披露这些信息并不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犯。
辩论阶段出现了一个小插曲,一位旁听的网友坚持要进行笔录,声称要“还原一个真实的现场”,经法官劝阻无效后被强制离场。
在法官主持调解阶段,原告方同意和解,但遭到被告方的拒绝。在经过近2个小时的审理之后,法官宣布审理结果将由合议庭合议之后择日宣判。
百家争鸣的“人肉搜索”
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召开高级法官联席会议,54名高级法官就“人肉搜索第一案”展开热烈讨论。
会上关于“人肉搜索”的三个关键问题被提出:一是公布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侵犯之间的关系;二是网站对网友的不当留言有无监管义务及承担责任的程度;三是道德批判与隐私保护的限度。如果这三个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不仅对本案审判有帮助,也将为日后同类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一位王姓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搜索本身无可非议。关键的是“人肉搜索”已经不再局限于网络行为,而是实实在在地对人造成物质、精神上的伤害,这与传统的暴力事件性质接近,也就进入了法律监管的范畴。
但更多的法官则表示,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要考虑案件处理结果对于网络的健康发展与引导产生的影响,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如果说法官们的探讨还仅限于法律领域的话,那么网络上就本案件的讨论则涵盖了方方面面。姜岩事件在网络上沉寂了半年之后,时下再次成为网友们热议的话题。
网友秋天陨落告诉记者,天涯网站这类论坛审核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难以有效地进行事前监管的义务。本案中,王菲是否有负姜岩、王家是否刺激姜岩并致其死亡,网站根本无从考证,不应当追究网站责任。
另一位网友妖殇认为“人肉搜索”的出现弥补了舆论监督的不足,承担起了维护社会公共道德的作用,这也是多数网友对于“人肉搜索”的基本态度。
网友云中飘月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此‘人肉搜索’已经朝着‘网络暴力’的方向发展,脱离了原本舆论监督的范畴。我认为法院可能会给予几家网站象征性的惩罚。”
争议远未停止,“人肉搜索”商业化的进程却高歌猛进。猫扑、腾讯等知名网站纷纷开始招兵买马,组织专门从事“人肉搜索”服务的“正规军”。
尽管伤害事件频频,但人人可以参与,让人人都能成为“网络侦探”的“人肉搜索”,依然是互联网上“一呼千应”的游戏。“网络侦探”们在寻找事实真相的同时,也“人肉”出了当事人的照片、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更多个人隐私,制造了无数的“人肉受害者”。如今在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判之下,“赏金猎人”的网络游戏,今后也许不再那么“好玩”了。
- 第1页:“人肉搜索第一案”始末
- 第2页:百家争鸣的“人肉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