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水站桶装水配送业务顺利实施,双方基于互信、平等、互利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执行。
1、 合作事项第一条
2、 甲方作为水站项目投资运营方,负责该县全部水站的管理与运营。
3、 乙方按甲方规定,可在指定区域自主经营桶装水销售业务。
4、 乙方采购商品的基准价为
5、 1.4 取水流量设计:乙方账户水量按金额计算,每次取水扣除相应费用,缴费后账户余额增加对应金额。
6、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7、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培训,内容涵盖饮水知识、设备介绍及APP使用方法等。
8、 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货款后24小时内,将相应水量额度充值至乙方会员账户,供其销售使用。
9、 甲方负责水站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乙方销售工作顺利开展。
10、 甲方负责核算乙方每月铺货数量,并将结果及计算依据告知乙方;如需调整,须在乙方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
11、 乙方权利义务条款
12、 乙方需在甲方水站APP注册为加盟商会员,方可进行取水操作。
13、 乙方每月铺货量应不少于区域内需求水量的百分之三十。
14、 乙方须于每月指定日期前结清当月货款。
15、 乙方须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完成桶装水配送任务。
16、 乙方在本区域销售桶装水价格每升不高于约定金额。
17、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水站取水并负责销售。
18、 乙方取水需避开居民用水高峰,防止影响居民正常取水及设备运行。
19、 乙方须在指定配送区域内开展桶装水销售,严禁跨区配送。
20、 乙方应协助本区域内不具备在线缴费能力的村民完成水权费用的线上缴纳。
21、 奖惩制度第四条
22、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铺货量超出任务量10%及以上,自第四个月起进货价可享优惠;一旦铺货量下降,价格即恢复原标准。
23、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铺货量不达标,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并解除合同。
24、 终止协议
25、 任一情形发生时,本协议即可终止。
26、 合作项目因违法遭撤销。
27、 因不可抗力致使业务无法持续开展。
28、 若发生4.2条所述情况,本协议即行终止。
29、 第六条 争议处理方式
30、 发生争议应先协商,协商未果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31、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32、 发生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33、 七、其他事项
34、 本协议有效期与公司营业执照期限一致,长期有效。
3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交公司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