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联合央行营业管理部及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房企预售资金使用的监管。若企业项目资金往来存在违规且未按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被暂停网签资格,进一步强化楼市规范管理。
1、 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使用的监管。若企业项目在资金收支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且未按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被暂停网签资格,以保障购房人权益和市场秩序稳定。
2、 根据办法要求,房地产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须选定商业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关监管协议。开发企业不得从该专用账户提取现金,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全程监管。
3、 上述账户中,监管银行对重点监管额度部分实施专项监管,确保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所谓重点监管额度,即覆盖项目预售所需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材料采购、配套建设及代建等全部建设费用的总和。
4、 去年4月征求意见时,经济适用房尚未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而最新发布的规定明确,凡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包括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在内,均须接受资金监管。监管范围涵盖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各类贷款等全部形式的房款,体现出北京市正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5、 办法强调要加强预售资金到账的监管。若预售项目出现质量事故、延期交付或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主管部门有权暂停房企专用账户的资金提取;监管银行如发现房企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须及时向区县住建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资金出入存在违规问题,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在北京市所有房地产项目的网上签约资格,进一步强化全流程资金监管,防范项目风险,保障购房者权益。
6、 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严禁用于购地或偿还债务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房企仍通过多种方式规避监管,擅自挪用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