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海上服务公司需明确经营范围,各地工商部门对此要求各异,应根据当地规定合理设定业务内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
1、 承接港口疏浚工程,提供航标设置、维护及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土石方施工,经营船舶与汽车租赁(不含客运及小型货车),兼营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业务。
2、 从事海上污染物及障碍物的清除,水下切割与沉物打捞,以及坞道、码头和护堤等设施建设。提供船舶租赁、设备租赁、物资供应、配件批发与零售服务,并开展海上救援作业。以上各项业务中,凡属国家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均须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经营活动。
3、 承接港口疏浚、土石方工程,提供机械设备、船舶及汽车租赁服务。涉及许可项目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提供海上环保技术、土石方施工、集装箱维护及园林绿化服务;开展船舶加冰、加水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持有效证件并经批准后依法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