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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区别在于反映了我国建设市场不同发展阶段的定价方式演变。
3、 定额计价体现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特点,清单计价则反映市场调节下的自主定价机制。
4、 计价依据及性质存在明显差异
5、 定额计价主要依据国家、省级及专业部门发布的各类定额,具有指导性;清单计价则以清单计价规范为核心依据,该规范属于包含强制性条款的国家标准,具备法定约束力。两种模式在依据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异。
6、 编制工程量的主体存在差异
7、 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量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各自根据图纸分别计算。而在清单计价模式中,工程量由招标人统一计算,或委托具备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统一编制。若招标方出现工程量计算失误,如漏算或少算,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最终结算则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进行调整。
8、 单价与报价构成存在差异
9、 定额计价的单价涵盖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费用,而清单计价则采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以及管理费、利润,并计入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在定额报价基础上,还增加了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及零星工作项目费用等内容,构成更为全面。
10、 适用阶段各不相同
11、 工程定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前期各阶段的投资估算与预测,在工程交易过程中通常仅作为价格形成的参考依据。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则主要应用于合同价格的确定及后续管理过程,反映出我国对工程造价这一概念在不同阶段采用相异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有效区分与衔接。
12、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定额计价将逐渐退出,工程量清单计将成为主流。受限于行业发展水平,多数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计量计价体系,两种方法的并存实为过渡阶段的必然现象。
13、 合同调价方式存在差异
14、 定额计价合同的价格调整主要依靠变更签证、定额说明和政策调整;而工程量清单计价通常在大多数情况下保持单价相对稳定。
15、 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施工措施消耗单独列出,纳入市场竞争范围。
16、 定额计价不区分实物损耗与措施损耗,工程量清单计价则将施工措施项目与实体工程分开列项,体现更精细的费用划分。
17、 评标方法存在差异
18、 定额计价投标多采用百分制评分方式,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则通常实行合理低价中标法,不仅需评估总报价,还需对综合单价进行详细分析与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