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约定的建设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主要目的在于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项目设计任务顺利实施,共同推进国家建设项目的有效开展。
1、 施工合同所采用的通用条款,依据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的相应内容执行。
2、 合同内容与样式
3、 甲方:
4、 乙方:
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
6、 本协议包含以下文件:
7、 本合同协议书
8、 中标通知书
9、 招标文件及后续修改、补充说明和问题澄清材料
10、 已定价的工程量明细清单
11、 投标文件及附属材料
12、 合同条款
13、 图纸及说明文件
14、 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部分
15、 前述文件互为补充,如有冲突,以排序在前者为准。
16、 工程概况
17、 项目名称:
18、 项目范围:
19、 工程内容:施工项目
20、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预估数量与单价确定,合同总金额为: 元。
22、 人民币大写:整元
23、 工程结算按审价确认的工程量执行
24、 五、工期及竣工验收时间:
25、 施工时间:2014年某月某日至2014年某月某日。
26、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施工,须按每日2000元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赔偿金。该款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保证金不足,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继续扣除,且不排除采取其他合法扣款方式。但支付赔偿金并不免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与义务。
27、 工程管理期满两年,交工验收须于2016年某月某日前完成。
28、 六、支付方式:
29、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50%;2015年底前再支付30%;剩余款项在2016年底前完成交工验收,并依据财政评审与审计结果结清。履约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0、 七、施工与验收技术标准
31、 严格遵循建设部城市绿化施工与验收规范进行操作。
32、 八、技术规范要求
33、 挖土作业
34、 垃圾外运施工须符合环保要求。
35、 A负责将指定绿化带内的垃圾清运出场。
36、 运输途中严禁泄漏,保持路面清洁卫生。
37、 施工过程中因车辆损坏、被扣等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8、 种植土施工需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39、 严格按图施工,全面落实监理工程师各项要求。
40、 新调运的土方应适宜植物生长,优先选用表层土,严禁混入垃圾或受污染土壤,施工时将由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
41、 运输途中严禁洒漏,保持道路清洁卫生。
42、 施工过程中因车辆损坏、被扣等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3、 土建工程
44、 乙方负责放线,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与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5、 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严禁在前道工序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开展下道工序,不得擅自隐蔽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处以500至1000元的违约金处罚。
46、 乙方须妥善维护并看管设施,出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7、 给排水系统
48、 工程施工严格遵循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要求执行,确保质量达标。
49、 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严禁擅自覆盖。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处以500至1000元违约金。
50、 回填须符合施工规范,分层夯实并实施水灌沉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若因沉降导致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1、 养护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若未按时到场,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相关费用将从保修金中扣除。
52、 绿化栽植:
53、 绿化施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图纸、合同与管理要求,凡不符合标准的,将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退场,不得继续施工。
54、 施工前,乙方须核对设计图纸与现场情况,发现不符或错误应立即告知监理和甲方,以便及时修正或变更设计。
55、 绿地整理需依据苗木与草坪的生态习性及土壤条件,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杂草、石块及前期工程遗留的各类废弃物。结合机械与人工作业,对土壤实施深度翻耕,深度达30厘米,并进行消毒处理,打碎土块,平整土地,通过耙平和镇压确保土壤密实度适宜。同时开展科学施肥,以农家肥为主,每平方米施用1.5千克,辅以300克/平方米的复合肥,满足植物生长所需养分。植物成活后适时追肥,提升长势。在苗木种植前挖穴时,应掺入适量草炭土和复合肥,改良根部环境,促进根系发育,确保绿化区域达到设计标准和合同要求,为后续景观效果奠定基础。
56、 严格按照合同及设计要求选用苗木,确保树种、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所选苗木应生长健壮、树形饱满匀称、姿态优美,无病虫害、机械损伤及检疫性有害生物。落叶乔木需主干通直、长势良好,分枝点合理,通常保留3至5个主枝;常绿乔木与花灌木要求枝条分布均匀,其中雪松须为种子繁殖苗,常绿球类则要求枝叶紧密、修剪得当。色块植物应及时修剪整形,成形后应呈现适当坡度,前后边缘高差控制在6至8厘米之间,整体美观协调。
57、 植物栽植须严格依据设计图纸施工,结合工程位置、难易程度及工程量,科学调配人力与机械,有序开展整地、定位、放线、挖穴、换土、选苗、起苗、运输及栽植等工作,确保各环节衔接紧密,施工质量达标。
58、 苗木根系应保持完整,裸根乔木根幅为其胸径的8至12倍;带土球乔木及独杆灌木,土球直径为其胸径或地径的8至10倍,或约为树高的三分之一;丛生灌木与球类植物,土球高度约为植株高度的一半;攀援植物土球标准参照同类灌木执行。
59、 工程交工验收时,苗木胸径测量高度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规格要求进行验收。
60、 苗木规格与数量依据工程量清单确定。
61、 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62、 九、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按照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试行)规定的一级标准实施养护管理。
63、 苗木补植及裸露地覆盖须符合种植规范,确保成活率与覆盖率达100%以上;未达标者不予支付专项经费,并按死亡株数及裸露面积处以相应罚款。
64、 因养护管理不力被综治办、爱卫会等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1000元;若连续两次收到整改通知仍未明显改善,将被责令退出养护,甲方将自行养护绿地,并扣除乙方相应养护费用。
65、 工程变更管理
66、 施工必须严格遵循设计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任何设计内容。如确需变更,须由乙方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现场核实并出具变更通知单,报甲方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若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及监理管理,私自更换材料规格或品种,所涉及的材料将不予计入工程量,且相关费用不予支付。
67、 工程签证变更处理方案
68、 工程变更、签证及清单未列项目,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69、 当合同中已包含适用于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时,应依据合同中既有的单价进行确定。若合同中虽无完全相同的项目单价,但存在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可参照此类相似项目的组价原则进行合理调整并确定相应价格。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相同或类似内容的项目,应按照2013年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定额应用方面,优先采用2005年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11年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机械台班费用则依据2013年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计算。若园林绿化定额中缺少土建相关内容,可参考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特别是2013年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淄博市价目表。对于拆除工程项目,应依据2002年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及2013年淄博市市政工程价目表进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淄博地区当前的人工费用标准、材料市场价格及机械台班实际成本,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征与潜在风险因素进行综合测算。人工单价必须严格遵循淄建发81号文及鲁建标字18号文的要求,确保不低于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最低工日工资标准。所有材料价格须经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方可执行。
70、 施工安全责任条款
71、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及山东省、淄博市等相关安全施工法规,保障安全施工资金投入,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取消必要安全措施,切实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72、 乙方须在施工前完成安全作业培训。
73、 乙方应完善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项目经理为工程直接责任人,须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建立健全安全施工、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等制度,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各项管理落到实处。
74、 施工前,乙方应将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甲方及监理审核批准;施工中须严格按审批方案执行,如需变更,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75、 施工前须仔细审阅图纸,全面分析现场状况,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各类隐患。若因疏忽导致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76、 因乙方管理不当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相关索赔、诉讼、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乙方雇员及设备等产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7、 工程验收:
78、 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初验,符合竣工标准的进入养护管理阶段。
79、 工程达到交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验收依据建设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
80、 工程质量经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将签发交工证书;若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须按要求进行返工或补救,并重新申请验收,相关不合格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81、 十三、乙方应尽职责
82、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乙方施工与管理资格,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3、 乙方负责协调外部关系,与周边施工单位保持良好协作。
84、 施工期间造成周边建筑、地下管线、人行道、路面、路沿石及其他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5、 施工期间不得污染道路和人行道,应铺设塑料布防护,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车辆出入口须随时清扫,严禁将泥土带至路面。
86、 乙方须严格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开展施工,所有放线及分项工程、各工序均需经甲方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87、 施工期间,如乙方发现工程设计、技术要求、图纸等存在错误、遗漏或缺陷,应立即告知甲方,并按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正。
88、 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落实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安全。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被处罚或引发索赔等情形,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未按规范施工的行为,甲方有权暂停其作业;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直至终止施工。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将责令乙方退出项目,并在区园林局备案不良记录。
89、 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且符合安全规范的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安装警示灯,设置标准和数量须满足安全法规要求,配备专人值守,作业区域应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90、 乙方须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围挡,落实场内环保措施,防止污染。使用机械设备前须经甲方批准。若因乙方过失、疏忽或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环保工作,导致需追加环保措施的,相关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持续监测环境状况,及时整改隐患,确保施工全过程符合环保规范。
91、 施工期间及完工后,乙方须保持现场环境整洁,每日产生的余土和垃圾须当日清运,严禁堆放在工地。工程结束后,应彻底清除所有施工废弃物,确保施工现场材料用尽、场地干净、无残留物。
92、 施工所需的水电、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平整及完工后的清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93、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如发现违规或失职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94、 乙方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一致,并全程驻守施工现场,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由乙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95、 项目经理证书自合同签订日起由甲方保管,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归还乙方。
96、 施工期间对现场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缺勤一天罚款1000元,离岗须提前向甲方请假并获批准。
9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
98、 乙方须在施工期间按当地标准缴纳工程水电费用。
99、 乙方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未支付,甲方可直接从工程款中代付,并在后续款项中等额扣回。
100、 十四、违约责任条款
101、 若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因乙方违约或甲方认定乙方确实无法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甲方可单方面终止乙方的承包资格,并将相关工程交由其他具备能力的施工单位继续实施。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凡超过原合同金额的部分,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0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103、 合同共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4、 若出现质量或工期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05、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106、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107、 20xx年某月某日
108、 附件一:合同书
109、 合同协议书
110、 为实施(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关于该工程标段的施工投标。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项目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11、 本协议与以下文件共同组成合同文本。
112、 中标通知文件
113、 投标函及其附录文件
114、 专用合同条款具体内容
115、 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116、 技术规范与实施要求
117、 图纸资料
118、 其他相关合同资料
119、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与解释,若存在不明确或冲突之处,以合同约定顺序优先者为准。
120、 合同签约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 )。
121、 项目经理由承包人指定
122、 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123、 承包人承诺依照合同要求,负责工程实施、完工及质量缺陷修复工作。
124、 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及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125、 承包人须按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日历天。
126、 本协议一式多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127、 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128、 发包方(加盖单位公章) 承包方(加盖单位公章)
12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处
130、 2023年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