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AP系统生产模块中,创建生产订单后,若涉及加工费用支付,需同步创建相应的采购订单以完成费用结算。
1、 进入SAP系统后,在左上角输入框键入ME21N并回车确认。
2、 点击图标,选择采购申请选项。
3、 点击采购申请编号旁的下拉箭头进行选择。
4、 在限制值范围界面,选择按订单的采购申请,于订单右侧空白处输入生产订单号后按回车键确认。
5、 点击采购申请号后按下回车键。
6、 点击执行图标或按F8键运行。
7、 点击申请号,选择采纳即可。
8、 采购申请自动生成供应商、短文本及单价,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
9、 左下角生成采购订单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