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产项目完成约三分之一工程时,开发商需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启动期房销售。接下来将详细说明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帮助了解这一关键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1、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因项目需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应首先提交预售申请,详细说明项目情况。同时须如实填写房屋管理部门的商品房预售审批表,并完成签字与盖章手续,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审批要求。
2、 开发项目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项基本证件,方可具备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3、 为维护购房者权益,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顺利建设,需在银行设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及资金监管协议。
4、 项目初期需准备商品房面积预测绘报告一份。
5、 包括项目施工合同、进度计划、总平面图、白蚁防治合同及备案文件,以及现阶段施工进展的实景照片。
6、 需前往住建部门多个科室,包括财务室、报建股、节能办和建工办等,逐一核实项目在报建过程中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并取得相应证明,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