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QS标志代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并印有生产许可中文标识。
3、 标志以蓝色为主,字母Q及生产许可四字均为蓝色,S为白色。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于2001年启动,率先在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和食醋五类食品中实施。自2003年5月1日起,凡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未标注QS标志的上述食品,禁止出厂和销售。
4、 标志更新
5、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生产企业自行印制或粘贴,使用时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改变其原有形状和颜色。
6、 自2010年6月1日起,新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须使用新版生产许可证标志。此前已取得许可的企业,在此后18个月内可继续使用印有旧版标志的包装物,期满后必须更换为新标志,确保标志使用的统一与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