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是过去准生证的升级版,名称更人性化,体现对育龄妇女的服务关怀。该证集准生、孕检登记、环情检查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已婚女性怀孕后办理孕产检查、分娩入院、领取免费避孕药具,甚至求职就业等事务均需使用此证。如今,全国大多数地区已统一使用计划生育服务证,取消了单独的准生证制度。仅在少数偏远或行政体系滞后的地区,仍存在两证并行的情况,但已属个别现象。
1、 夫妻登记结婚后若计划生育子女,需先申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该证明是合法生育的重要凭证,在生产时医院及计生管理部门会查验,如同经营许可一般,表明已获国家批准依法生育,确保整个生育过程符合现行人口政策规定。
2、 怀孕七个月时,需凭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保险手续。
3、 育龄夫妇持生育服务证可享受围产期保健服务,自主选择参与宣传咨询与培训,并获得生殖健康及避孕节育指导。
4、 夫妻领取生育服务证后,子女出生应持该证及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前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