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应兼顾奖励与惩罚措施,做到奖优罚劣,将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提升管理实效。
1、 高处作业平台临边须设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水平横档间距不超过0.35米,且应具备足够的强度以确保安全。
2、 在可能坠落的区域作业时,安全带须系于牢固结构,采用高挂低用方式,不得随意缠绕腰部,且长度不得超过3米。
3、 高处作业所用的挂篮、支架、托架、模板及操作平台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设计,相关设计图纸、计算书、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文件应报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当桥梁主塔(墩)高度超过30米时,须在顶部安装防撞信号灯,并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配备可靠的防雷设备。雷雨天气下,工作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严禁任何人接触防雷装置,确保作业安全。
5、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浓雾、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雷雨、台风、大雪过后,应立即检查并清理高空作业安全设施,若发现变形、松动、脱落或损坏等情况,须及时维修加固,彻底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