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建筑资质标准
1、 具备六年以上建筑设计经验,独立完成五项及以上一级或特级已建成项目,无任何设计质量事故。
2、 单位需具备良好社会信誉和相应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需配备建筑、结构及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8人、8人和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得少于3人。
4、 近四届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以上奖项不少于三项,并参与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图集的编制,或从事过行业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5、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具备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及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且运行有效。
6、 符合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装及应用水平考核要求。
7、 固定工作场所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