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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太原理工大学规定,四年制本科毕业需修满145至190学分,五年制为180至240学分。课程学分按每16学时计1学分(含独立实验学时),集中实践环节每周计1学分。学生通过课程考核即视为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
3、 依据太原理工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 第三章课程选修规定:理工类专业须在人文社科类课程中修读不低于8学分,其他专业则需在自然科学类课程中修满至少8学分。
5、 学生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考核结果与所得学分均记入个人成绩档案;若考核不合格,则仅记录成绩,不予授予学分。
6、 相关资料拓展
7、 相关规定如下
8、 绩点是衡量课程成绩的系数,平均绩点能客观反映学生整体学习质量,是评价学业表现的重要指标。根据考核方式不同,学分绩点分为百分制和五级制两类。若课程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合格成绩,其绩点按该次考试对应绩点乘以0.6计算,以此体现成绩获取过程的区别,确保评价的公平性与科学性。
9、 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与其考核获得的绩点相乘,得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将所有课程的学分绩点相加后,再除以同一时期内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所得结果即为该生在此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
10、 太原理工大学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需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