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合成、人造、拼合、再造或仿制宝石,均须在商品标题及详情页中清晰、显著地标注其人工属性。若未作明确说明,消费者有权默认该宝石为天然材质。凡实际为非天然宝石却未在描述中如实标示的,均属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 珠宝玉石若经人工处理,须在商品标题及详情页中清晰标注说明。
2、 根据GB11887-2008标准,银制品仅标注为925银或足银(990),未定义纯银这一名称。
3、 根据GB/T 16552-2010标准,宝石命名不得标注产地,瑞士钻这一名称违反了该规定,属于不规范命名。
4、 若为18K镀金,须明确标注镀金;若为足金18K,则可直接表述为18K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