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建筑企业普遍为工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以应对工地作业中难以完全避免的工伤风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需及时收集医疗证明、现场记录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配合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确保工人依法获得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等相应保险待遇。
1、 须于24小时内拨打社保部门电话进行报案。
2、 接下来需填写两份表格:事故报告登记表和工伤认定申请表。表格可自行制作,也可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我因事先不清楚领取地点,便在电脑上自行制作了表格。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两份表格均须由所在建筑公司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 需调取受伤工人入职时的劳动合同及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二者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4、 请准备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原件),以及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携齐材料前往政务服务大厅,至市人社局窗口办理。
6、 只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即可提交。受理后静候通知,通常两个月内可获认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