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编辑

    爱奇艺VS乐视网 互诉对方侵权要求索赔

      [  中关村在线 原创  ]   作者:  |  责编:刘菲菲
    收藏文章 暂无评论

        最新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显示,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爱奇艺”与“乐视”因互相盗播“盗墓笔记”和“芈月传”而引发的互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爱奇艺称乐视盗播“盗墓笔记”版权,索赔100万元;乐视称爱奇艺盗播“芈月传”,索赔300万元。两家公司互诉对方侵权。 

    爱奇艺和乐视互诉对方侵权 乐视要价高
    海淀法院公布消息

        爱奇艺称,2015年爱奇艺授权获得电视剧《盗墓笔记》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剧于2015年6月12日起在爱奇艺网站首播,采取的播放模式是爱奇艺VIP会员付费观看全集,非VIP会员只能点播每周已经更新的剧集。爱奇艺发现,乐视公司在其IOS应用“乐视视频”的“深夜剧场”板块对涉案电视剧进行推荐并提供全部12集的免费播放。

        爱奇艺认为乐视公司减少了其本应获得的版权收益及VIP会员收入,侵害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乐视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

        乐视称,《芈月传》是由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西藏乐视公司发现爱奇艺网站的“安徽卫视”栏目中提供《芈月传》的网络点播服务,与电视台的首播同步,故将爱奇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爱奇艺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

        乐视最近诉讼案挺多的,前两天刚起诉百度侵权,今天又起诉爱奇艺,看来这乐视这段时间有得忙了。

    soft.zol.com.cn true //soft.zol.com.cn/569/5697653.html report 1067 最新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显示,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爱奇艺”与“乐视”因互相盗播“盗墓笔记”和“芈月传”而引发的互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爱奇艺称乐视盗播“盗墓笔记”版权,索赔100万元;乐视称爱奇艺盗播“芈月传”,索赔300万元。两家公司互诉对方侵...
    不喜欢(0) 点个赞(0)
    随时随地资讯查报价 就上ZOL手机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