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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等于住宅总建筑面积除以居住总人数。
3、 人均住房面积分为居住面积和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房屋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即住户可直接使用的空间;建筑面积则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总面积,包含套内面积及公摊部分,如楼梯、电梯等公共区域所分摊的面积。
4、 参考资料:
5、 房屋面积测量所得尺寸为房间净空尺寸,系轴线尺寸扣除墙体及抹灰层厚度后的数值,不能直接用于计算面积。实际使用面积应依据轴线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厚度后得出的内部净尺寸进行计算,反映真实可利用空间,确保面积数据准确合理,符合居住使用需求,避免因计算方式不当导致面积误差。
6、 通常情况下,承重墙为砖砌时,墙体结构厚度为24厘米,寒冷地区外墙则增至37厘米;混凝土墙厚度多为20厘米或16厘米,非承重墙则常见12厘米、10厘米或8厘米。建筑面积计算一般以墙体轴线居中为准,轴线两侧各占一半墙厚。墙面白灰抹灰层厚度通常为2至3厘米,具体数值应以设计图纸标注为准。
7、 测量应在离地面1至1.2米高度进行。对于轴线尺寸为360厘米的房间,实测值通常为360减去两侧抹灰层及误差,即335厘米。由此可反推出轴线尺寸为360厘米,设计计算尺寸为340厘米。若尺寸偏差在数厘米内,多因抹灰层厚薄不均所致,一般不影响整体轴线与实际使用空间尺寸。
8、 当误差达到或超过20厘米时,可能存在测量问题。应测量房间两个垂直方向的净尺寸,将其相乘得出单个房间的使用面积,门窗洞口部分不计入。住宅总使用面积为各功能空间——如门厅、过道、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及阳台等非固定结构围合区域——的使用面积之和。
9、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指居民平均拥有的居住空间大小,反映居住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