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本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 家庭成员需拥有市区户籍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 申请家庭在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30378元,即月均不超2532元。
3、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可申请。
4、 家庭成员间需存在法律规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方可申请。
5、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时,本人即为申请人。
6、 申请人需有市区户籍或连续居住超一年。
7、 申请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 毕业至今未满五年
9、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持有手续齐全且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并持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10、 申请人及家人在市区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11、 申请人及其家属均满足政府规定的各项要求。
12、 新就业且无房的职工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其租金按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70%标准执行。
13、 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周岁
14、 申请人拥有就业地的居住证件。
15、 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同时连续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满18个月以上。
16、 申请人及家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
17、 申请人及其家属满足政府规定的各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