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不断壮大,保安服务业呈现爆发式增长,逐渐发展成为社会需求广泛、发展潜力巨大的新兴行业。2007年,全国保安服务企业年营业额为152.3亿元,到2010年底已攀升至277.57亿元。截至2013年,全国注册安保公司达2767家,行业年收入达12亿美元,从业人员逾200万人。短短一年后,即2014年底,该行业从业人数迅速增至450万,充分体现了其迅猛的发展态势和日益重要的社会角色。
1、 保安服务公司是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审批设立,并由市级公安机关负责监督管理的专业机构。该公司向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偿安保服务,包括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等综合性安全服务。
2、 保安服务主要包括门卫、巡逻、守护等类型。
3、 提供安全守护与秩序维护的专业服务。
4、 为满足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安全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由合法设立的机构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及相关服务。此类服务通常根据合同约定,通过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人员疏导、技术监控和安全咨询等方式,保障客户的人身、财产及信息安全,维护其正当权益。
5、 提供安全值守、出入管理及秩序维护的门卫服务。
6、 保安员依据合同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及登记检查的服务工作。
7、 守护服务,保障安全,提供全天候支持与应急响应。
8、 保安员负责对特定目标实施看护与守卫的服务工作。
9、 提供安全巡逻服务,保障区域秩序与安全。
10、 保安员负责对指定区域、地段及目标进行巡查和警戒的服务工作。
11、 提供安全值守、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及区域巡逻等门卫安保服务。
12、 保安员依合同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及登记检查的服务工作。
13、 守护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与安全防护。
14、 保安员负责对特定目标实施看护与守卫服务。
15、 提供安全巡查服务,确保区域秩序与安全。
16、 保安员负责对指定区域、地段及目标进行巡逻检查与安全值守。
17、 提供安全可靠的押运服务,确保物品运输全程无忧。
18、 保安员依照合同约定,安全守护并护送客户财物至指定地点的服务。
19、 提供专业贴身保护,确保客户人身安全的随行安保服务。
20、 保安员负责保障个人人身安全及合法财产安全的服务工作。
21、 提供有序管理人群流动与聚集的专项服务,确保公共安全与秩序。
22、 保安员负责维护人群密集区域的治安秩序,保障特定地点安全稳定。
23、 提供电气安全相关的技术防护服务,保障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24、 保安公司通过科技手段与设备,为客户指定区域和目标提供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及定期维护服务,同时承担接警、先期处置及各类技术防范相关业务。
25、 提供专业的安全咨询与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识别风险、完善防护体系,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26、 根据客户需求,保安服务公司派遣专业人员对安全问题进行调研评估,制定防范策略,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客户的安全保障水平。
27、 办理条件如下
28、 保安公司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9、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0、 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且无犯罪受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军籍,品行良好,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31、 需配备与保安服务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具备特定资格的,相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2、 具备固定住所及开展安保服务所需的设施与装备。
33、 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及保安服务管理、岗位职责、保安员管理等制度体系。
34、 二、备齐所需材料
35、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需向所在市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36、 提交设立申请书
37、 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金额须在一百万元以上;若涉及国有资产,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交相应文件。
38、 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具备五年以上在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时还须提交由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及强制隔离戒毒记录的证明材料。
39、 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需提交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以及开展保安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交通工具等相关材料。
40、 列出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1、 提供组织架构及保安服务管理、岗位职责、保安员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42、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文件。
43、 办理流程及时限说明
44、 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应在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将审核意见报送所在省的省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
45、 省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在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及设区市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作出决定。
46、 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将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在现有许可证中增加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项目。
47、 对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申请,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予批准。
48、 四、办妥之后
49、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须在完成工商登记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核发许可证的省级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若取得许可证后超过六个月仍未办理工商登记,该许可证将自动失效,公安机关将依法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