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可依据交易性质、标的物所在地或实际履行便利性协商确定,确保条款清晰具体,避免后续争议。
1、 双方可在合同中协商确定履行地。若合同不属于特殊类型,标的物亦非特殊物品,且约定的履行地不影响合同实际履行,也不会对双方履约造成不利影响,则可由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以确保合同顺利执行。
2、 不动产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双方在签约时即明确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 动产买卖合同通常以交货地为履行地,签约时双方仅能确定交货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
4、 承揽加工合同的履行地通常为加工行为所在地,合同签订时即应明确以实际加工地点作为履行地。
5、 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通常为租赁物使用地,双方在签约时仅能确定该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
6、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强行规定。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商定。若在协商过程中存在胁迫、威胁或欺诈等不正当行为,则所达成的关于履行地的约定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7、 合同双方在约定履行地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条文。若双方协商确定的履行地不符合法律规定,则该约定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合同条款合法是保障合同有效执行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