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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制程专检与例行巡检主要包括:随机抽查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监督作业人员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核实加工物料的准确性及其质量状况,检查设备、工装夹具的适用性,以及确认现场是否具备有效的加工图纸和作业指导文件,确保生产过程受控且符合要求。
3、 成品检验指对完工产品进行全方位的检测与试验。
4、 品管部门在接到报检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限内,依照生产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及品质标准(包括标准品、限度样品或图片)完成首件检验,并准确记录相关数据;如发现首件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通知相应工序或操作人员进行调整,并重新制作与检验首件,直至合格为止。
5、 若工序或机台操作员重做的首件仍不合格,品管员应及时将检验结果告知车间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在收到不合格信息后,须立即前往现场处理并解决问题。
6、 补充信息
7、 依据各产品规定的检验指标与标准,开展制程专项检查及例行巡检工作。
8、 制程品管员按巡检作业指导书要求的频率,结合生产工艺流程、作业规范、产品图纸及品质标准(如标准品、限度样品或图示)实施抽样检查,并如实填写品质检验记录表。
9、 巡检发现异常时,须立即通知作业员及车间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排除异常,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生产。
10、 当制程品管发现品质异常且已生产一定批量时,须通知车间对当批产品按指定数量进行隔离、标识,并实施全数检验。
11、 巡检中如发现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或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责令车间停工,责成责任部门主管查明原因并整改,经确认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
12、 在对特殊工序进行巡检时,若发现作业人员未按工艺要求或作业指导书操作,或出现设备故障、镀液化学性能改变等重大生产变动,且缺陷无法即时纠正的情况。
13、 品管员在发现不合格后定期复查,调整后的产品须通知下工序及最终检验环节加强重点检验与管控。
14、 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产品质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5、 成品检验是指对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
16、 制程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与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