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国资委职责
3、 中央企业工委所有职能。
4、 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等相关职能。
5、 财政部的部分职能,如国有资产的登记与处置等,或将划归国资委。未来劳动部管理的工资总额工作也可能纳入其中。两会后,中编办或将率先明确国资委的编制、职责和机构设置,推进相关改革进程。
6、 补充信息
7、 国资委职能职责
8、 依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特设机构,其党委按照中央规定承担相应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9、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中央所属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升管理效能。
10、 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构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运用统计与稽核手段动态掌握资产变动情况。同时,承担企业工资分配管理职责,研究拟定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政策,并推动落实执行,确保激励机制科学合理,促进国有资本持续健康发展。
11、 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整体发展质量与效率。
12、 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实施任免、考核,并依据经营业绩予以奖惩,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营者激励与约束体系。
13、 负责组织监管企业缴纳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按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
14、 根据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情况。
15、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制度,并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6、 办理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7、 资料来源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