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奖励补助、先建后补、财政贴息及设立产业基金等措施,加强规划引导,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1、 应优化土地政策,有效破解征地难题。提前介入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规划,合理调配用地指标,优先满足成熟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鼓励通过流转、入股、租赁等灵活方式解决用地问题;对确需建设用地的项目,可采用先征收后出让等方式予以保障。
2、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着力破解交通制约,畅通内部循环,加快推进县域道路建设,打造旅游专线。在保护原有自然风貌的前提下,合理布局特色农家乐、商铺、民宿、公厕及停车场等设施,实现自然景观与人文建设的和谐统一,推动服务配套与乡村环境协调发展。
3、 完善保障机制,夯实发展根基。深入研究国家支持乡村振兴与乡村旅游的政策,用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企业和个人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形成多元共建格局,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4、 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确定发展定位。坚持规划先行,明确县域旅游发展的总体方向。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老区优越的自然生态条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生态农业,建设一批影响力强的康养基地和休闲度假目的地。
5、 坚持生态优先、旅游兴县,依托优良生态环境、特色民俗文化及优质农副产品,以创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村)为抓手,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6、 强化对外宣传,打造文旅品牌。深入挖掘各地历史文化、民族风情与民俗特色,推进文旅、农旅深度融合,生动讲述地方故事,传播本土声音,持续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与吸引力,推动乡村文化走向更广阔舞台。
7、 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释放消费潜力。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发展路径,完善休闲农业与旅游配套。实施百万创客行动计划,助力乡村创业创新。强化乡村旅游扶贫功能,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