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标的,依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接下来了解一下房产税的具体征收管理措施。
1、 房产税由住房所在地区的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2、 房产税从取得住房产权的次月开始计算,按年征收,未满一年的则按月计征税款。
3、 凡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前,须主动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家庭成员信息,并提交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房产持有情况的查询证明。税务机关将根据实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所购房产是否属于应税范围进行审核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将认定结论通知纳税人。若应税住房发生所有权变更,原业主须结清全部房产税欠款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申请产权登记时,必须出示税务部门开具的房产税认定文件,未能提供该文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予受理登记申请。
4、 纳税人须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未按期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依法予以罚款处理。
5、 除本暂行办法另有规定外,应税住房的房产税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