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其在学生成长中的关键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理解该规定需把握其育人导向、职责要求及实施路径。
1、 班主任是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应致力于成为指导学生人生发展的良师益友。
2、 选聘班主任应注重热爱学生、品行端正、敬业奉献,并具备较强的教育引导与组织管理能力。
3、 班主任需深入了解每位学生,做好班级管理,组织并指导班会活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 学校应重视班主任的骨干作用,充分听取其意见,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体系,并赋予其适当方式开展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
5、 学校为班主任建立工作档案,定期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及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6、 教育部门与学校需制定班主任培养计划,系统开展岗前培训,并在教育硕士专业中设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方向,提升专业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