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沈阳市常住人口为907.01万人。
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106171人相比,全市常住人口十年间共增加963922人,增幅达11.89%,年均增长率为1.13%。全市共有家庭户3748824户,集体户199849户;其中家庭户人口为8172935人,集体户人口为89715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8人,较2010年普查时的2.65人减少了0.47人,反映出家庭规模持续缩小的趋势。这一变化与人口流动、住房条件改善及生育观念转变等因素密切相关。
4、 沈阳常住人口年龄结构分析
5、 在全市常住人口中,0至14岁的人口数量为1033638人,占总人口的11.40%;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5928324人,占比65.36%;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108131人,占23.2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03246人,占比15.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1.63个百分点,显示出少儿人口比例有所回升;与此同时,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了9.57个百分点,表明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则上升了7.9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也提高了5.10个百分点,反映出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人口结构正经历显著变化,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