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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暴利之后

《创业家》:反盗版成了门“超级生意”

《创业家》杂志 【转载】 2010年03月11日 09:44 评论

  野蛮暴利之后

  某种程度上,打盗版是一门“钻空子”的生意,经过几年的野蛮成长,其本身的争议性也渐渐显露出来.“三面向公司的版权官司,其暴利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盘剥版权人的基础上.”钟超军至今也只拿到了区区2万元稿费,仅相当于当年三面向公司向其承诺的编写《品牌攻略》一书稿费的一半,“那还是我追讨了很久,甚至威胁要起诉他们才要到的.”钟超军说,之后当他再向三面向追讨剩下的稿费时,詹启智总是以没钱,手头紧,出差在外为理由搪塞,最后不了了之.

  至于打盗版的收益分成,钟超军更是连影子都没有看到过,反而是很多原来跟其关系良好的网站如中国营销传播网已经将其封杀,“我现在已经很少在网络上写文章了.”钟超军曾在网络上发过废除他跟三面向公司的版权转让合同的声明,也曾为被三面向公司起诉的友好网站提供一系列证明.但都没有用,所有被三面向公司诉讼的网站都以败诉告终,“谁让我的版权转让合同在他手上呢?”钟超军已经出离了愤怒,但面对三面向公司,钟超军也只能用“这个社会”来表示自己的无奈.

  另一名同样将文章版权转让给三面向公司的廖星成也面临了同样的难题:三面向公司大规模诉讼已经影响到作者本人的声誉,作者不但利没得到,名声还臭了,徒剩一声叹息.

  有业内人士担心,那些网吧或者城市维权代理商们,因为影视版权维权生意并不是一本万利,其中有风险.他告诉《创业家》,一般版权代理人并不会获取可观维权利润.按照目前中国国情,每部片子平均有3万元的诉讼收益,打盗版公司、代理商、律师各占1/3,各能分1万元左右.而每部片子前期取证、公证成本是3000元左右,这都由代理商承担.现在全国各个省的网吧版权侵权案,法院判罚一个网吧不超1万元.如果是和解,只有3500~6500元.况且很多网吧在当地有背景,即便被判罚,也很难得到执行.

  版权维权还存在一个周期长的问题——大多数超过一年.这是由司法流程决定的.业内人士透露,原来很多热衷于版权官司的律师已萌生退意,原因是版权官司前期投入成本大,获益周期长,“很多公司现在都成立了法务部来处理标的比较大的版权官司,版权代理的生意空间变小.”

  音乐版权代理公司源泉音乐总裁吴峻,对靠打盗版赚钱模式能否成立表示疑虑.该公司声势浩大地起诉百度音乐侵权,官司至今没有结果.目前,给移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电信运营商音乐版权授权已为源泉每年贡献了数千万元的营收,“打盗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做生意每个公司都有自己创新的手法,像我们这种做内容的,如果不打盗版的话,我们的正版怎么卖?就像卖奔驰车的,如果每个人都卖奔驰车,奔驰公司吃什么啊?人家假冒了你肯定做不了嘛.”前述网尚高管说,“今年的形势非常好,视频分享网站都给我们几百万元的单子了.我们2010年的重点是版权销售,因为这才是我们的主业.”据说,2009年,网尚的正版版权和相关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个亿.

  与此同时,网尚正在努力改变自己与网吧的关系并从中发现新机会,因为在它看来,网吧其实是一个夕阳行业,这几年随着电脑的普及特别是一系列政策出台,网吧正在失去大批的目标客户——广大青少年.接下来网吧应该如何给自己定位就成了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希望改变网吧只是单纯上网的功能,”这位网尚高管说,“可不可以这样想象一下,把它变成一个商务休闲场所?也许对于广大网吧业主来说,这又是一个再次创业的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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