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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关村在线软件发布规范及审核流程

      [  中关村在线 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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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开发者资格标准

    企业开发者:请上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人开发者:请上传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照
    要求:
    1)上传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证件将无法通过认证。
    2)开发者注册名称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3)开发上传的证件信息须清晰可见、手持人脸部特征须清晰可见。

    2 软件应用程序上架标准

    2.1 软件应用程序描述信息规范

    2.1.1 软件应用程序名称
    1)软件应用程序不得只使用无品牌性质的词汇作为名称。
    2)软件应用程序名称需与手机安装后显示的名称一致。
    3)软件应用程序名称不得含有广告语、版本信息、符号、空格、不可恶意SEO等冗余信息。

    2.1.2 软件应用程序简介
    1)应用简介需使用50-500个文字详细介绍软件应用程序,必须包括实际功能、界面等。
    2)软件应用程序 简介行文流畅,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合理分段。
    3)软件应用程序简介中不得出现网站地址。
    4)版本更新需在更新说明填写新版特性等内容。
    5)不能含有危害国家安全、低俗、情色等非法内容。(详见 3.其他条款)

    2.1.3 软件应用程序图标
    1)软件应用程序图标不得存在拉伸、模糊、显示不全等情况。
    2)软件应用程序图标不得擅自添加独家、官方、首发等标签。
    3)软件应用程序图标需与手机安装后显示的图标一致。

    2.1.4 软件应用程序截图
    1)软件应用程序需提交4张以上不重复的的软件应用程序主要功能界面截图,截图分辨率需大于480*800。
    2)截图不得存在拉伸、模糊、显示不全等情况。
    3)截图中界面通知栏不得含有与软件应用程序自身无关的应用图标。
    4)截图不得加入水印或其他与应用无关的LDGO标志。
    5)应用截图中不能有一张或多张重复

    2.1.5 软件应用程序分类
    软件应用程序分类或描述、名称、图标、截图与软件应用程序实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1.6 无侵权行为
    1)软件应用程序不能存在侵权名称、商标、版权、或著作权等。
    2)应用不能是重新打包其他开发者的应用。
    3)应用不能是破解、盗版或未获得版权所有者授权的应用。

    2.1.7 其他
    若软件应用程序需要登录使用但又不对外提供注册功能,需在备注中提供测试账号,测试账号仅工作人员可见。

    2.2  软件应用程序功能、内容规范

    2.2.1  功能和内容
    1)软件应用程序需能正常安装、卸载及启动。
    2)软件应用程序不得简单套用模板或在线制作工具批量生成。
    3)软件应用程序不得依赖跳转网页或第三方软件应用程序实现主要功能。
    4)软件应用程序若需短信注册需明确告知用户通信费用和用途。
    5)软件应用程序不得使用支持中文或英文以外的语言(除翻译类应用)。
    6)软件应用程序不得存在严重BUG导致软件应用程序闪退、崩溃或无法使用软件应用程序主要功能。
    7)软件应用程序不得无法全屏显示、界面粗糙或体验不流畅。
    8)开发者不得提交多款内容-致或相似的应用。

    2.2.2  软件应用程序内广告
    1)软件应用程序不得在用户未体验软件应用程序主要内容前,强制用户下载其他软件应用程序换取积分才可以使用,或换取积分后仍不可用。
    2)软件应用程序不得在通知栏推送与软件应用程序自身无关的内容。
    3)用户点击软件应用程序内广告后不得未经用户二次确认就开始下载行为。
    4)软件应用程序内广告面积不得超过屏幕的一半。
    5)软件应用程序不得添加与自身无关的软件应用程序图标。
    6)软件应用程序启动后不得立即提示用户进行更新。
    7)软件应用程序关闭后广告不得仍然存在。
    8)软件应用程序广告不得影响用户体验软件应用程序正常功能或诱导强制用户点击。

    2.2.3  无危险、恶意行
    1)软件应用程序不得通过使用积分墙,强制用户获取积分方可使用软件;
    2)软件应用程序不得未经用户授权自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联网下载或获取用户个人信息;
    3)软件应用程序不得含有病毒、风险代码;
    4)软件应用程序不得伪装机身电话号码,对其他用户产生潜在危险;
    5)软件应用程序不得使用欺骗手段进行恶意扣费;
    6)软件应用程序中不得捆绑无关应用

    2.2.4  无低俗违法内容
    1)软件应用程序不得含任何黄、赌、毒或色情、暴力及政治敏感等相关的非法内容。(详见条款3)
    2)软件应用程序不能引导用户下载观看色情内容。
    3)软件应用程序不得涉及使用真实货币进行赌博或非法交易。(详见条款3)

    2.2.5  无侵权行为
    软件应用程序内容、交互界面不得存在侵权行为。

    2.2.6  企业与个人提交软件应用程序区别
    1)企业开发者不能提交非本企业软件应用程序,未提供相关企业授权。
    2)个人开发者不能提交企业软件应用程序。
    3)个人开发者暂不支持接入以下类型应用,包含但不限于新闻、赚钱、金融、医疗、影视、GPS、旅游、票务、彩票、平台类(游戏、应用平台)、 攻略、单本小说、个人音乐专辑、明星写真。

    2.3 不收录软件应用程序类型

    不收录模拟器、街机游戏。
    不收录个人开发者提交的购物类应用。
    不收录通过下载软件应用程序赚取花费或其他奖品的应用。
    不收录小说单行本应用。
    不收录远程摄像头监控类应用。
    不收录通过VPN等手段实现翻墙功能应用。
    不收录攻略、教程类应用。
    不收录涉及港奥台电视直播等应用。
    不收录游戏外挂、脚本等影响游戏公平的应用。
    不收录涉外贵金属交易平台软件。

    2.4 软件应用程序资质标准

    金融信息展示类:营业执照、《 金融许可证》
    证券投资类:《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或《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股票类:《经营股票业务许可证》
    基金类:《基金管理资格证书》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期货类:《期货经营许可证》
    外汇类:营业执照、《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金融信息展示类:软件内容为金融信息展示,如:模拟炒股、融资信息等,无实际交易支付软件。
    1)工信部ICP备案; 2)营业执照; 3)保证函(请联系客服索要)
    一元购、夺宝类: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具有支付功能的应用:
    1)营业执照;
    2)支付业务许可证;
    3)若接入第三方支付平台,请提交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协议和该平台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P2P网贷:
    1)营业执照;
    2)第三方支付平台或银行签署的资金托管协议;
    3)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贵金属交易平台:
    1)贵金属交易所会员查询截图;
    2)《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 许可证》( ICP证);
    3)营业执照
    新闻类: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许可证(需包含许可证首页、附页1附页2);
    3)需要提供提交资质真实性保证书(请联系客服索要)
    视频类: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转载视频内容单行本等需提供;
    3)转载内容请提供版权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软件应用程序名称涉及“中国”的应用: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个人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 2)网站备案号和网站链接;3)软件应用程序名、包名、开发者名等详细软件应用程序信息
    旅游类:
    1)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行社需提交) ;
    2)《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若软件跳转到第三方平台如携程、去哪儿,需要提交第三方合作协议
    航空公司、机票销售类:
    1)《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2)《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证书》;
    3)营业执照
    游戏类:
    1)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许可证(详见2、5 ) ;
    2)文化部颁. 发的许可证(详见2、5 )
    人才中介类:
    1)《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营业执照
    医疗类:医疗类软件如医药信息、买卖药品、医生咨询、医生预约等必须提供相应资质: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服务)
    2)《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许可证》或ICP证(医疗保健信息)
    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药品信息、买卖药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
    5)与医院的合作协议( 5-8位)医生从业资格许可(接入医院或医生在线提供医疗服务)
    6)营业执照
    婚恋交友:
    1)工信部ICP备案;
    2)营业执照
    移民中介:《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
    备注:以上资质请提交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手机游戏开发者特殊标准

    2.5.1 网络游戏(付费)
    开发者必需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软件应用程序登记受理通知书资质证明。

    2.5.2 免费游戏
    1)必须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开发者权利声明》
    2)企业开发者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人开发者需手写签名

    2.5.3 企业开发者提交授权游戏
    开发者必须提供原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原公司和发布游戏公司间的授权协议书。

    2.5.4 手机游戏广告要求
    免费游戏不允许有竞品公司的广告存在。

    2.5.5 手机网络游戏(付费)开发者以及棋牌类软件应用程序
    1)网络游戏应接入融合SDK。(不能包含其他登录和计费形式)
    2)棋牌类游戏应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文化部备案或版署的批复。
    3)游戏不得包含“赌场”字样、或者涉及扎金花、梭哈、六合彩类等赌博内容的游戏。
    4)游戏不得存在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2.6 隐私权限审核规范

    2019年1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展开软件应用程序侵犯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将根据新隐私权限审核规则,对内所有应用进行审核。具体审核细节如下:

    2.6.1 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方面

    2.6.1.1“私自收集个人信息”。
    即软件应用程序未明确告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得用户同意前,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1)软件应用程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前,应配置相关的隐私政策文本,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求用户的自主选择同意。用户同意后,方可进行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
    2)配置隐私政策文本的具体要求包括
    A:用户首次下载、登录软件应用程序时向用户展示《隐私政策》文本,并通过弹窗或其他明示同意的方式获取用户的确认;
    B:在软件应用程序内设置《隐私政策》文本的固定入口(通常在“设置”内),且便于访问(原则上从主界面到文本正文的点击次数不得超过4次),供用户后续查阅。

    2.6.1.2“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即软件应用程序收集个人信息,非服务所必需或无合理应用场景,超范围或超频次收集个人信息,如通讯录、位置、身份证、人脸等:软件应用程序需遵循合理、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具体为:
    1)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类型应与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功能有直接关联。直接关联是指没有该信息的参与,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无法实现。
    2)自动采集个人信息的频率应是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功能所必需的最低频率。
    3)间接获取个人信息的数量应是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功能所必需的最少数量。

    2.6.2 违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方面

    2.6.2.1 “私自共享给第三方”。
    即软件应用程序未经用户同意与其他应用共享、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如设备识别信息、商品浏览记录、搜索使用习惯、常用软件应用列表等:
    1)软件应用程序与第三方共享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植入第三方SDK、将数据存储在第三方服务器、数据商业化利用等情况,应当如实告知用户共享信息的类型、范围、第三方基本情况、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征求用户同意。
    2)用户同意后,方可与第三方主体共享用户个人信息,且第三方不得将信息超范围用于其它用途。

    2.6.2.2 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
    即软件应用程序未向用户告知,或未以显著方式标示,将收集到的用户搜索、浏览记录、使用习惯等个人信息,用于定向推送或精准营销,且未提供关闭该功能的选项:软件应用程序如含有定向推送功能,应向用户告知收集了哪些用户信息用于定向推送,相关定向推送需要以显著方式标示,并为用户提供关闭和退出(opt-out)选项。

    2.6.3 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方面

    2.6.3.1 “不给权限不让用”。
    即软件应用程序安装和运行时,向用户索取与当前服务场景无关的权限,用户拒绝授权后,应用退出或关闭:
    1)开发者应当自查敏感权限是否为产品功能正常运行必需,区分权限的必需程度。如果是必要权限,可以在首次进入软件应用程序时征求用户同意获取。如果是业务具体功能所需权限,应该在用户主动使用该具体功能时,征求用户同意获取该权限,不要在首次进入时一次性申请。
    2)无论是必要权限还是业务具体功能所需权限,都不能默认开启,需用户主动开启,且要在获取授权的弹窗上说明获取权限目的.
    3)用户拒绝非必要权限,不得影响产品基础功能的正常运行。

    2.6.3.2 “频繁申请权限”。
    即软件应用程序在用户明确拒绝权限申请后,频繁申请开启通讯录、定位、短信、录音、相机等与当前服务场景无关的权限,骚扰用户。软件应用程序应当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意愿。用户明确拒绝与当前服务场景无关的权限时,不得反复向用户获取授权,减少对用户的弹窗打扰。同时,对于“频繁”的标准认定为每48小时超过一次。

    2.6.3.3 “过度索取权限”。
    即软件应用程序在用户未使用相关功能或服务时,提前申请开启通讯录、定位、短信、录音、相机等权限,或超出其业务功能或服务外,申请通讯录、定位、短信、录音、相机等权限。
    软件应用程序应当仅在用户主动触发相关功能或业务场景时,请求获取相关敏感权限,避免一揽子申请。其次,注意申请权限的类型和范围,不应超出业务功能或服务所需。

    3 其他条款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 开发者违规处理

    4.1 违规行为

    1)上传违反软件应用程序内容、功能规范的软件应用程序;
    2)批里提交内容- -致或相似的软件应用程序;
    3)软件应用程序被拒绝后不修改反复提交;
    4)伪造开发者资质证明

    4.2 处理措施

    警告:开发者平台将会发出电子书面警告通知,要求开发者限时整改,整改期间应用将处于下线状态。
    下线应用并加入黑名单:开发者平台将对违规应用进行下线处理,并拒绝再次收录此款应用。
    终止合作:开发者平台将终止当前此开发者的所有合作项目,包括首发、推荐位、活动等。
    封停账号:账号封停后,无法使用此帐号登录开发者平台,账号下的所有应用都将下线。

    4.3 使用特殊手段增加软件应用程序下载量

    情况较轻者将被清空软件应用程序下载量;情况严重者将被封停开发者账号。

    soft.zol.com.cn true //soft.zol.com.cn/238/2385081.html report 11554 1 开发者资格标准企业开发者:请上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开发者:请上传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照要求:1)上传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证件将无法通过认证。2)开发者注册名称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致。3)开发上传的证件信息须清晰可见、手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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