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以P2P网贷、余额宝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产品和服务产品呈现爆发式成长,同时,金融消费者的权利保障和风险防范面临相应的挑战。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仍存在欠缺立法保护欠缺、欠缺跨部门的统筹监管机制、征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其中尤以P2P网贷平台的问题最为突出。
P2P网贷平台一般会以高收益率(年收益率普遍超过10%)为诱饵,吸引散户资金,但同时危机也如影随形。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出现公司倒闭、高管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的P2P平台75家,今年1月份新发生11家,2月份新发生2家。甚至一些在投资者眼中有一定知名度的P2P也接连出现不良状况,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这一系列事件除了给投资者敲响风险警钟外,也对金融监管和法律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时值315,本文将对目前中国市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P2P网贷平台进行一番调查与探讨。
详解P2P网贷业务:众筹模式风险大
P2P网贷是在2013年最为火爆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是提供中介服务——中介平台把资金出借方与需求方结合在一起。发展至今,中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服务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
1、担保机构交易合作模式,这也是相对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2、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此类P2P业务大多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使用专业团队来做风控。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虽然是最靠谱的手段,但成本并非所有的网贷平台都能负担,无法作为行业标配进行推广。
3、众筹模式下的“P2P债权合同转让模式”,也可称为“多对多”模式。其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甚至有P2P金融公司的法人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
这种P2P网贷平台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从现有的案例来看,众筹模式P2P网贷的风险较大,出的问题也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