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网规优化工程”研讨会在法律出版社举办,据了解,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草案有望年内完成。
据悉,消费者熟知的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第三方平台规则,将被作为立法的重要参考,部分规则有望直接纳入法规。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行业协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法学界与会专家共同指出,社会共治原则作为电商立法的最大共识,已经非常明确,淘宝首创的大众评审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平台交易纠纷,是未来电子商务法倡导的方向和趋势。
只要上网购物,就不可避免地要跟网规打交道。网规又叫平台规则,是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根据实践经验自行摸索出的一套网络市场治理措施。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网规属于新生事物,即使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的领头羊,淘宝系统建设网规也才只有不到10年时间。
2009年,在中国首届网商大会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曾提到,“五年推网货,再五年推网规”。对此,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认为,这句话基本说明了网规的发展逻辑,“先有电子商务,再有网规,平台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发展自发形成网规,这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
发展到今天,以淘宝网为代表的中国电商平台都已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规则体系。这些平台规则对维护和保障网络市场快速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现行的淘宝规则,分为准入规则、营销规则、交易规则、处罚规则四大类。基本上涵盖了从注册到交易完成整个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理规则,从而支撑着大淘宝平台庞大的交易系统,确保3.67亿“剁手党”顺畅、安全地“买买买”。淘宝规则中的一些适应网络市场特点的治理措施,如“消保金制度”“信用评价”“店铺评分”等,已被各大电商平台借鉴采纳,成为行业惯例。
电子商务法是底线
在消费者保障方面,淘宝规则的诸多独创做法,包括诚信消费者先行赔付、卖家赔付不足平台代为垫付、延迟发货赔付、天猫商品假一赔五、平台神秘购买抽检商品品质等,也得到了行业和监管部门的认可。
不过,也有专家提出,第三方平台集规则制定、实施、解释权力于一身,很难不引发质疑。他们在发言中给出建议:希望平台在规则制定、审核、解释、仲裁各个环节都引入社会力量,增强中立性。比如淘宝网的“众议院”制度,如果能够继续完善,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制定规则,完全可以考虑在全行业进行推广。
本次《电子商务法》基于“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的立法宗旨,立法小组已经明确电商立法两大原则:政府最小干预原则及社会共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