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是按照特定原则与规范,将收集的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处理及装订等操作,使其形成系统、规范的专门案卷。本文将介绍人事档案整理的基本流程与方法,帮助提升档案管理的科学性与条理性。
1、 档案整理主要包含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处理和装订六个环节。
2、 鉴别是指对拟归档材料进行审核,判断其真实性与保存价值,确认是否属于归档范围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有通过鉴别、达到归档标准的材料,方可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规范性。
3、 干部人事档案共分为十个类别,涵盖个人成长与工作的各个方面。第一类为履历材料,记录个人基本信息和工作经历;第二类包括自传及思想汇报等反映思想状况的材料;第三类为考核鉴定材料,体现组织对个人工作表现的评价;第四类涉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科研学术成果及教育培训情况,细分为四项: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科研学术成果、培训经历;第五类为政审、经济责任审计及相关审核材料;第六类包含加入党团组织的相关资料;第七类为获得表彰和奖励的证明材料;第八类记录违规违纪及违法处理情况;第九类包括工资变动、职务任免、因公出国(境)以及参加重要会议代表资格等材料,具体分为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四小类;第十类为其他可作为组织参考的补充性材料。各类材料的具体归档标准和归属将在后续专题中详细阐述。
4、 排序通常采用两种方法:第一、二、三、四、七、九、十类材料一般依据形成时间先后排列;第五、六、八类则根据内容及材料间的内在联系进行排序。其中第六类中,入团志愿书应置于其他入团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其他入党材料之前,其余材料可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5、 各类档案材料排序后,应在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标注类号与顺序号,并在正面右下角、反面左下角逐页编排页码。
6、 编目即档案查阅所用的索引目录,通常包含编号、材料名称、形成时间、页数及备注等项目。目录应按类别排列,每类结束后需预留适当空白,以便后续补充材料。备注栏用于注明材料是否有复印件、复印件是否破损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确保档案完整清晰,便于管理和查阅。
7、 为便于装订并延长档案保存期限,需对破损或不规整的档案进行技术处理。过大的材料应折叠或裁剪,过小的则需托裱加固,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耐久性,实现长期有效保存。
8、 装订档案时,目录置于卷首,材料顺序与目录一致。装订须牢固、整齐、美观,确保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无破损,左侧和下侧边缘必须对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