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填写规范、报验流程详解,涵盖承包单位填报要点、注意事项、报送方式及监理工程师资料签收要求。
1、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对检测结果作出评估。符合要求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附上工程验收报告及完整质量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预验收。
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已通过验收,质量符合要求;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G(表G.0.1-2)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各项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完整,满足归档要求。
3、 针对涉及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G(表G.0.1—3)所列项目逐一复核。需全面核查检验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或缺项,同时对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补充实施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也应进行复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符合规范要求。
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联合承包单位,对各专业工程质量开展全面检查与检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G中相关表格进行观感质量评定。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承包单位完成整改后,须提交回复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逐项复查,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直至工程质量满足验收要求为止。
5、 对于需开展功能测试的工程(含单机试运行和无负荷联动试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实施,对关键项目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参与,并严格审核试验报告内容。
6、 监理工程师需监督承包方做好成品保护及现场清理工作。
7、 项目监理机构全面检查竣工资料和实体质量,确认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竣工报验单及竣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