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从权威渠道获悉,我国2016年将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电子发票电子底账,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
网络发票
专家表示,采取以上举措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将显著提高征管能力,也将为电商征税清除技术障碍。实际上,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政策规定电子商务可以免除纳税义务。但由于现实的征管条件限制等诸多复杂因素,大量小微电商游离于税收征管框架之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2.79亿元,比上年增长49.7%。占我国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24亿元的10.6%。
目前我国电商主要的交易模式有B2B、B2C和C2C三种。线下众多零售企业已经受到税务部门有效监管,线上B2B或B2C企业交易行为较为规范,都以开具发票进行纳税,而C2C由于进入门槛低,且不用进行税务登记,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交易主体,纳税者寥寥无几。
多位专家认为,电子发票具有成本低、填开数据真实、便于真伪查询、利于税收征管等优点,不会提高商家的运营成本,又能很好的核定营业额。商家卖一个产品,所有数据全部回传给税务机关,开具电子发票后,国税总局的系统后台就能收到信息,实现全部实时监管。
今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出,建立与大型电商平台的数据对接渠道,及时获取有关数据,发现涉税风险点。
而在此前国务院公布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并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在其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电子链接标志,提出税务机关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情况,到网络交易支付服务机构检查网络交易支付情况。业内人士表示,《税收征管法》通过后将从法律层面扫除电商征税的障碍。
不过,由于大多数C2C商户都是小型微利企业,因此专家建议对电商市场主体征税要适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此鼓励创业和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