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使用过的车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若需缴税,具体如何操作?发票又该如何开具?
1、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入的已使用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 一般纳税人出售已使用车辆,若此前已抵扣17%或16%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则自2019年5月1日起,需按新税率13%缴纳增值税。这是现行规定要求。

3、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3年8月1日前购入的旧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缴增值税,也可选择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增值税。

4、 采用简易计税3%政策的,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 二手车销售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缴税并开具专用发票。

6、 发票开具流程如下:
7、 根据商建办便〔2018〕1830号文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
8、 第十九条 交易发票规定,二手车所有人直接向买方出售车辆时,需由税务机关或二手车交易市场依法开具统一监制的发票给买方。

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发票。

10、 二手车交易市场需核对企业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原件、发票联复印件及相关过户资料,然后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将转移登记联交给纳税人。企业再把转移登记联交付给购买方,由其在交管部门完成过户手续。

11、 此外,企业应将自开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与抵扣联(普票仅提供发票联)交付买方,作为增值税抵扣认证及入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