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标准材料
1、 业务承包范围:
2、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承接各类建设工程中的装饰装修项目,涵盖咨询、设计、施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并可承担相关工程的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工作,但不包括建筑幕墙工程。
3、 具备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接合同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但不包括建筑幕墙工程。
4、 企业信用状况
5、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6、 具备良好社会信誉和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7、 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额达500万元以上,或不少于4项单项合同额达2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涵盖设计、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内容。
8、 近三平均年工程结算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9、 技术要求:
10、 企业技术负责人需有至少6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作经验,持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 企业需配备不少于5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或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2、 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
13、 具备必要技术设备和固定工作场地。
14、 拥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涵盖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及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